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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渾渾噩噩地過了一天,

昨天差點露宿街頭,
早上從另一間包背包旅館醒來,
繼續去打聽住所和工作。

找便宜住所的過程讓我覺得很糟,
一家位置有點隱密的旅館答應要幫我協調住處,
但卻讓我一再撲空,
直到接近黃昏,
才安排了一間小到住三個人會很擠的房間,
而我的室友是兩個台灣女生,
更糟的是,我沒有鑰匙。

我因為去買晚餐被困在門外,
現在負責管理這裡的是個韓國男,
我去敲他的門想請他幫我解決,
他竟然很激動地說never knock on my door!
他的房間不是櫃檯之類的話,因為現在不是上班時間,
見鬼了,我頭一次聽到給房間住但不給鑰匙這種歪理。
他表示,因為我是額外穿插進來的,而鑰匙只有兩把。
於是我問他是不是我以後都要等到室友回來才可以進門,
並且強調他事前並沒有告訴我這種狀況,
他用一副看我可以抱怨多久的表情對我說「要是不想住可以搬走」,
當下我真的很想一走了之。
後來隔壁的台灣男生建議我
等兩個女生回來可以跟他們商量平分一把鑰匙,
才阻止了我的意氣用事。

回到房裡發現枕頭上有張便利貼,
是室友的留言歡迎我的加入,
我很懷疑他們知不知道新室友是個男的。

最近填履歷表的時候,
「可工作時間」的部份幾乎全部都勾了,
對於打工渡假的人來說,星期幾似乎不具意義。
這樣一天天地過去,
除了逐漸減少的錢提醒著我時間正在流失之外,
我甚至計算不出自己離開露營的日子已經幾天了。
每天這樣在街上走著,越來越像的這裡的原住民,
而他們甚至買得起一個3au以上的肉派邊走邊嗑,
我卻在超級市場為了是否要買好一點的土司掙扎,
或者每天早起趁著背包旅館人少時利用免費土司做成中餐。
實在太卑微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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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瑞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