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12 My day and not my day.

星期天的早上,墨爾本充滿陽光,
走在路上心情不錯,所以也覺得食物好吃,風景好。
總覺得有好是要發生,
如果保持信心,感覺工作就快要上門了。

早上先到圖書館上網,
查了很多資料,打算下午一個一個問。
吃過午餐以後,走路到附近的博物館,
找到一個舒適的長凳,開始打電話。
沒想到第一通電話找到工作,詳細內容不知道。
雇主告訴我需要今天就過去,
明天就必須上工,What a good news!
於是我趕緊趕回旅館,沿途通知姊夫。
最後成功check out,
快速趕到southern across車站,
買了前往Sale的車票。

因為距離搭車的時間還有三小時,
找到工作,決定好好慶祝一下,
想到對面的咖啡店來個下午茶。
在過馬路的同時,
被一個陌生洋人叫住,
他說了一連串我不懂的英文,
好像想跟我換錢之類的,我說我聽不懂一直say sorry.
最後他希望我借他50分打個電話,
在我掏出錢包的同時,
他搶走了我所有的現金,
而我背這大背包追不上他,
只能在車站裡無助地叫著。
事情發生地太快,
但所有畫面都深刻地印在腦海裡。
很快地他消失在轉角,而我損失了約300AU。
我真痛恨我的不小心和他利用我的善意。

後來到警局報案,警察很熱心,
但我知道這無助於我找回我的錢。
姊夫幫我聯絡他在墨爾本的朋友,暫時借了300AU。
來到這裡感覺移植在麻煩他們,我覺得很愧咎。

在警局裡,我幾乎發揮了所有的潛能,
像我背著大背包追小偷一樣(我幾乎要抓到他了。)
說了疑長串的英文,越說越流暢,
即使有很多錯誤的文法,
但確實表達了我想說的。
最後得到一張筆錄,
生平第一張筆錄,第一次被搶劫,
竟然是在一個陌生的國家,
夠難忘了!

搭上前往Sale的列車,
才發現自己好疲憊,
但閉上眼睛方才的畫面又一直重演。
我想我真的受到驚嚇了,
而且不停責備自己的不小心,簡直像個笨蛋菜鳥。
幸好彭編作著一對老夫婦,一路上一直很擔心我下錯站,
最後還揮手跟我說再見,倍感溫馨。

又是在夜晚來到一了城鎮,
工廠提供住宿的地方就是一間民房,
該有的設備都有,住宿好像也不貴,
重點是這裡的人都很親切。
或許我是很幸運的,
來到這裡第五天就有工作了,
只好拼命工作把錢賺回來,
希望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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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瑞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